湖北理工学院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1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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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

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公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九)关于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十)关于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情况的说明

四、2018年部门决算表

五、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 [2014] 3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6] 3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库发[2019]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我校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理工学院设有21个教学院部,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8个学科门类和58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群”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6个;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3门。

学校有国家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省级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推广中心1个。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6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个、省级环境监测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馆藏图书114.5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19个(含电子图书223.95万种),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2.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体育场馆设施齐全。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310人,留学生183人。专任教师962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304人,博士196人,硕士550人。教师中有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2人,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省政府津贴专家9人,楚天学者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学校从国内外著名高校聘请了2名院士和30多名有影响的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常年聘有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

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走在全省前列。近三年,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数量年均增幅达到12%以上;学生承担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40余项,获得专利130余项、软件著作权近30项;培育和孵化大学生创业公司190余家;获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26篇;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连年攀升,高于本省非“211”高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就业工作多次被评为湖北省先进集体。创新创业基地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湖北省政府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教育厅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省人社厅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科技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协同育人,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加拿大、美国、新西兰、爱尔兰、韩国等国家和地区2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办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项,合作项目在校生499余人。先后与省内外地方政府、国家级科技园区、国内知名企业共建了3个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与本地医疗集团共建了2个非直属的临床学院;与省内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3个专业“3+2”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模式;与省内外企业共建了近20个研究院和研发中心;与武汉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武汉地区高校联合培养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63名;与加拿大、美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2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


二、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培养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专门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主要从事本科、专科、成人教育和留学生学历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相关学科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及科技开发。具体包括:

1、人才培养。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信念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创新活动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建设队伍素质和学校综合实力 。

3、社会服务。发挥知识和科技优势,构建科研转化机制、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关注前瞻社会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4、文化传承和创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吸收外来先进文化;依托人才和学科优势,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

(二)机构情况

2018年度学校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事业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数无变动。学校内设机构52个,其中教学部门23个,直属部门29个。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学校内设机构比上年57个净减少5个,其中教学部门虽然经过调整,但个数维持上年不变,直属部门比上年净减少5个,主要是由于学校落实上级“放管服”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深化了内部机构、“四定”等综合改革,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合并。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35,391.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8,646.62万元,占总收入的52.69%;专户管理教育事业收入12,543.40万元,占总收入的35.44%; 其他收入1,957.40万元,占总收入的5.53%,上年结转784.29万元,占总收入的2.22%;动用事业基金1,459.63万元,占总收入的4.1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中经费拨款(补助)18,292.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拨款353.91万元。

2018年度总支出35,378.40万元, 从资金来源支出的比例来看,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8,646.62万元,占总支出的52.71%;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2,543.39万元,占总支出的35.45%;其他资金支出1,899.59万元,占总支出的5.37%;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771.36万元,占总支出的2.18%;动用事业基金支出1,517.45万元,占总支出的4.29%。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7,067.06万元,占总支出的76.51%,其中:人员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7,067.06万元,占总支出的76.5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832.60万元,占总支出比64.54%,日常公用支出4,234.46万元,占总支出11.97%;项目支出8,311.34万元,占总支出23.49%。

收支差额12.94万元,2017年结转的716.85万元财政性项目资金,本年度执行703.92万元,未执行完成的12.94万元将结转至2019年,实现收支平衡。

——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8年总收入预算与2017年相比净增775.40万元。其中:(1)因在校学生人数减少,财政定额补助减少373万元;(2)项目拨款减少84万元;(3)非税拨款减少3,382万元,主要为成教历年滚存收入在上年集中反映;(4)资产收益减少57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资产处置收益;(5)其他收入增加3,51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黄石市财政专项补助拨款1,200万元,市科技投入(校地合作)拨款500万元,根据省财政要求申请非税收入结转在本项目反映920万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增加615万元,利息及其他服务性收入增加277万元。(6)2018年上年结转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547.40万元,主要是2017年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综合奖补资金结转至2018年使用。

2018年总支出预算与2017年相比净增775.40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中“双一流”建设专项综合奖补资金增加,基本支出等其余支出略有下降。

——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5,391.3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672.48万元,下降1.86%。因素分析:(1)财政拨款因学生人数减少较上年减少494.78万元;(2)资产收益因本年度无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减少410.44万元;(3)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因成教收入历年滚存收入集中在上年反映,较上年减少2,179.88万元;(4)其他收入因新增黄石市专项补助拨款较上年增加1,009.49万元;(5)上年结转减少56.50万元,主要为2018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5,378.4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89.25万元,增长0.82%。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281.40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增加的人员支出、校舍因年久失修导致维修(护)费适当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7.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9,21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0,507万元;按政策要求剥离专户管理资金及预算变动后的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0,906.35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716.85万元),2018年实现财政拨款支出19,350.5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1,542.89万元,本年结转下年项目资金12.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4,965.05万元,与预算相比下降了6.11万元,主要是少量日常公用经费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支出4,385.48万元,与预算相比下降了1,549.71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执行数68.27万元相比,减少了68.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9.22万元,公务用车经费减少49.02万元,公务出国费用减少10.03万元。由于预算口径政策变化,我校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从专户管理资金安排。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校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05万元,其中:办公费47.59万元,印刷费1.36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74万元,邮电费1.99万元,物业管理费218.65万元,差旅费65.90万元,维修(护)费55.84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17.14万元,专用材料费25.78万元,劳务费131.75万元,福利费1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74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696万元减少3.96万元,降低0.57%。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日常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缩了机关运行一般性日常公用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校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5%。

我校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为3,079.4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60.26万元,非财政性资金419.21万元。2018年执行采购金额2,967.41万元,政府采购年度执行率为96.36%,其中财政性资金执行数2,554.87万元,占相应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的96.04%;非财政性资金执行数412.54万元,占相应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的98.41%,均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通勤车2台、清洁用车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个,涉及金额37,255.8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5个,涉及金额8,741.84万元,评价面均达到100%。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湖北理工学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6.28分,约束性指标扣分2分,合计得分84.28分。自评等级为“良”。从具体情况来看:1)预算执行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99分;2)产出指标分值60分,评价得分51.22分,其中:目标1人才培养分值12分,评价得分10.55分;目标2科学研究分值12分,评价得分7.88分;目标3师资队伍建设分值10分,评价得分9.75分;目标4学科建设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目标5学生资助分值5分,评价得分4.25分;目标6校园基本建设分值8分,评价得分5.79分;目标7创新创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3)效益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07分;4)约束性指标扣2分。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8,74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0%,剔除不可预见费,评价面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总体评价较好,但仍有个别项目预算调整占比较大,预算刚性约束有待加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校在2018年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8年“双一流”建设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2018年“双一流”建设专项预算安排4,170.81万元,当年实际执行3,549.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11%,绩效自评得分92.57分,自评等级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生师比,指标目标值为≤18:1实际完成值17.73:1;二是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个数,指标目标值为3个,实际完成值为4个;三是新增本科专业个数,指标目标值为3个,实际完成值为3个;四是发表检索论文篇数,指标目标值为100篇,实际完成值为94篇;五是新增博、硕士导师人数,指标目标值为22人,实际完成值为15人;六是持证博士学历教师比率,指标目标值为17.2%,实际完成值为20.11%;七是在职高级职称教师比率,指标目标值为45%,实际完成值为39.46%;八是全国学院综合排名上升位数(位),指标目标值为15位,实际完成值为上升28位; 九是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项数量,指标目标值为2项,实际完成值为5项;十是学生获省部级以上竞赛奖项数量,指标目标值为220项,实际完成值为241项;十一是毕业生就业率,指标目标值为96%,实际完成93.37%;十二是教师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87.14%;十三是学生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70.63%。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总体上有待提高;二是学校所处地理环境、发展经费和发展平台有限,对外部教师的吸引力不足;三是教师队伍的质量结构还需要继续优化完善;四是办学资金相对紧张,受经费限制,对教学设施和教研资料的投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学科建设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打造更多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加大学科团队、科研团队的建设力度;三是加强高层次教师引进工作。整合各项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的资源,提升引进人才政策对高端人才及青年人才的吸引力,构建和完善教师成长发展平台,坚持不懈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2)2018年度高校资助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2018年度高校资助专项预算安排2,396.03万元,实际执行2,091.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29%,绩效自评得分82.88分,自评等级为“良”。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国家奖学金发放人数,指标目标值为654人,实际完成值为654人;二是国家助学金发放人数,指标目标值为3780人,实际完成4200人;三是学校奖学金发放人数,指标目标值为3281人,实际完成3619人;四是入伍学生代偿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96.32%;五是发放合规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80%六是受助学生竞赛获奖率,指标目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7.48%;七是奖、助学金发放及时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八是受助学生就业率,指标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4.68%,九是家庭困难学生辍学率,指标目标值为0,实际完成值为0.05%;十是投诉处理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十一是受助学生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91.67%。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入伍学生贷款金分期代偿以及1人入伍后又退伍致资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学校奖学金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因自筹资金压力降低了发放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二是规范学院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与发放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发放标准的一致性;三是提高受助学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资助工作逐步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四是强化引领学生自立自强意识。进一步创新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宣传方式,强化优秀学生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经济困难学生抗压能力。


3)2018年高校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2018年度高校资助专项预算安排382万元,当年实际执行381.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6%,绩效自评得分99.79分,自评等级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支付银行利息金额,指标目标值为380万元,实际支付381.85万元;二是还本付息及时率,指标目标值为无逾期,实际按期还本付息,无逾期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基于绩效指标设定的相关性、重要性原则,增设“还本付息及时率”指标(指标目标值设定为无逾期),删除“学校信誉”这一定义过于宽泛且相关性不足的指标。



4)2018年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2018年高校基本建设专项预算安排764万元,当年实际执行75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19%,绩效自评得分87.51分,自评等级为“良”。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建设、改造、修缮面积,指标目标值为5971.8平方米,实际完成5801平方米;二是宿舍空调安装台数,指标目标值为4500台,实际完成4537台;三是维修工程验收合格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四是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约90%;五是项目按时完成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33.33%;六是师生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85.14%。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运动场未全部完成修补工作;二是供电线路尚未完成验收。主要原因是,项目规划的供电线路为地下网线专供,但因地面拆迁问题,实施时采取地上搭线方式,未达到规划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地下专供网线施工所涉及的地面房屋拆迁问题,确保供电线路达到电力部门要求;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合同施工进度执行,同时采取刚性约束措施,在保质保量和安全生产前提下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5)2018年高校科研课题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2018年高校科研课题专项预算安排1,029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018.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95%,绩效自评得分80.53分,自评等级为“良”。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纵向科研经费增长率,指标目标值为≥25%,实际完成22.36%;二是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数(项),指标目标值为15项,实际完成14项;三是科研成果获科研奖数(个),指标目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9个;四是检索论文篇数(篇),指标目标值为100篇,实际完成94篇;五是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项),指标目标值为12项,实际完成4项;六是当年科研按时结题率,指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43.12%;七是成果转化资金额,指标目标值为1000万元,实际完成638万元;八是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86%。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学校主要靠外部联合开发科研项目,部分费用尚未在本年度结算;二是学校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总体不够强;三是申请结题的大部分科研课题未达到结题要求,未能顺利结题;四是由于学校对科研的配套资金有限,科研人员进行课题研究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课题申请延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各子项目预算;二是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考虑项目所涉及的科技创新性及成果转化的可能性,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结题质量与按时结题率;三是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保障科研设备、设施、材料及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增强引进科研人才政策的吸引力,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建设,强化科研成果效益转化工作;四是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巡视检查、审计等制度,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了项目规划和绩效目标管理。根据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湖北理工学院预算绩效评价整改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反映项目重要产出及项目效益、效果的指标值设定更趋合理;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学校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影响因子应用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之中。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统筹规划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在预算绩效和财务监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核心工作的管理水平的导向性方面,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对绩效指标体系仍需进一步整合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拟加大力度提高绩效目标的引导性与激励性,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指标目标值;压缩、精炼数量指标,增加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的比重,激发各院系创新、增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完善和加强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体系。在上级制度体系和学校现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绩效目标、评价、监控、整改、考核、结果应用等多个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使绩效管理有章可循。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我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九)关于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校无财政专项支出,故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十)关于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情况的说明

我校无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故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表无数据。


四、2018年部门决算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省级财政经费拨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主要为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等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主要为学校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因公出国(境)费:指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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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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