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党委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联系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张方胜(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李社教(党委副书记、院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审计处、学报编辑部。
联系艺术学院。
李金奇(党委副书记):
分管宣传、统战、人事、工会、文明创建等工作。具体分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工会;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师范学院。
肖文胜(副院长):
分管科研、校企合作、对外交流、学科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科研处(校科协、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涂立桥(党委常委、副院长):
分管学生、保卫、档案、信访等工作。具体分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档案馆、信访办公室;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
冯运仿(党委常委、副院长):
分管教学(含成人教育)、财务、发展规划、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教务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湖北理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机电工程学院、医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修海(党委常委、副院长):
分管后勤、校医院、法治、基本建设、乡村振兴帮扶等工作。具体分管后勤保障处、校医院、法治办公室、重大基建项目规划与建设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滨江学院。
闵远良(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张素珍(党委常委):
分管组织、机要保密、图书、离退休等工作。具体分管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党校)、保密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