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审批)项目流程
一、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党政办公室
项目一:学校发文流程(时限:4个工作日)
1、发文单位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提交word文档;
2、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审核;
3、分管校领导审签;
4、主要校领导审签;
5、党政办公室印制发布。
项目二:学校收文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制作收文签;
2、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请相关校领导审批;
3、相关校领导审签;
4、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并存档;
项目三:学校盖章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用章部门通过OA系统提出用章申请;
2、党政办公室或相关校领导审批;
3、党政办公室盖章。
项目四:公务用车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由用车部门通过OA系统提出用车申请;
2、党政办公室审批,并安排车辆;
3、向用车部门反馈车辆安排信息。
项目五:合同审批流程(时限:10个工作日)
1、起草合同部门提出审批审请;
2、法治办人员审批合同的合法性;
3、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4、相关校领导审批;
5、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盖章。
6、相关部门编号存档。
项目六:领导干部公务外出审批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外出人员通过OA系统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
3、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备案。
项目七:校内通知审批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通知发布部门通过OA系统提出申请;
2、党政办公室审批,并发布通知。
项目八:会议申请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会议组织部门通过OA系统提出申请;
2、党政办公室审批。
项目九:校友基金会经费审批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经费使用部门提交经费使用申请表;
2、秘书长或理事长审批;
3、财务处审批,使用经费。
二、项目服务(审批)部门:纪委综合室
项目一: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办理部门向校纪委综合室来函(工作联系函模板在校纪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校纪委综合室审核;
3、校纪委书记审批;
4、校纪委综合室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项目二: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报备)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党员干部职工在校纪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报备)表;
2、所在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
3、校纪委综合室审批。
三、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党委组织部
项目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申请出国人员前往校党委组织部咨询是否符合予以审批的条件;
2、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国人员,递交《因私出国(境)申请书》,上报所在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签署《关于xx同志因私出国(境)的请示》意见并加盖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公章,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出国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报校党委审批。审批后,申请出国人员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
4、出国人员回国(境)后10日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项目二: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时限:25个工作日)
(一)组织关系转出至省外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开出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核实后,根据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开出相应的介绍信并将原介绍信回执联由党员转交至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3、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支部的介绍信;并将学校开出的介绍信回执联由党员转交或直接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组织关系转出至省内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进行初审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开出电子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委组织部于5个工作日内对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开出的电子介绍信进行审核后,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出电子介绍信,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接收单位党委(党工委);
3、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委(党工委)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电子介绍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接收党员至相应党支部。
(三)省外组织关系转入
1、党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同意,开出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核实后,开出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该单位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回执联由党员转交或直接寄回原单位;
3、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纸质介绍信到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纸质介绍信,于5个工作日内将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信息录入。
(四)省内组织关系转入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开出电子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委组织部根据原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电子介绍信,核实后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至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根据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电子介绍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接收党员至相应的党支部。
四、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党委宣传部
项目一: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主办单位(部门)填写《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场地主管部门审批;
3、党委宣传部审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项目一:走读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已下放至教学院)
1、学生个人申请;(申请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
2、班主任、教学院签意见。
项目二:学生安排(调整)宿舍流程(审批权限已下放至教学院)
1、班主任、教学院签意见;
2、宿管中心安排调整住宿。
项目三:新生报到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拿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教学院迎新点打印报到签(已完成网上缴费并网选宿舍的可先入住宿舍后再办理);
2、到缴费现场缴纳各项费用并领取发票(已完成网上缴费的直接进入第三步);
3、到教学院迎新点安排宿舍、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等;
4、到军训服购买点购买军训服;
5、拿报到签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
项目四: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每年9月学工部面向各教学院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2、学生填写并提交《湖北理工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申请审批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到相应岗位部门审批签字盖章;
3、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部门将《湖北理工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申请审批表》和《湖北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报学工部存档。
项目五: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流程(时限:10个工作日)
1、每年9月学生填写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和《湖北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案)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到教学院完成贫困生建档;
2、学生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教学院组织初评、公示;
3、报学工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4、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盖学校公章;
5、学工部存档,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项目六:预约心理健康咨询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自主预约(电话预约:0714-6354707,现场预约:创业大楼三楼3308);
2、开展咨询。
项目七:补办学生证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在学工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粘贴照片;
2、班主任、辅导员审批签字,盖教学院党总支部公章;
3、每周五下午带一张1寸照片到学工部办公室3303集中补办学生证
六、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团委
项目一: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转接学院在团员证上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
2、校团委组织部盖章。
项目二:团组织关系转出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校团委组织部在团员证上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项目三:社团注册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到社团联合会领取社团注册表,或在“湖理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社团注册表;
2、指导老师签字;
3、社团联盖章;
4、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5、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6、校团委书记签字盖章。
项目四:社团成立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和社团规章制度(到社团联合会领取社团成立申请书,或在“湖理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
2、提交社团注册表;
3、社团联盖章。
七、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项目一:人员引进办理流程(时限:33个工作日)
1、受理求职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
2、符合要求者,将求职材料转交给院(系)相关负责人;
3、院(系)相关负责人对求职人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回复,若符合要求,通知求职人前来应试;
4、院(系)提交试讲报告到人事处,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
5、面试合格者,院(系)上报人员引进报告并将面试中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存档;
6、人事处整理材料,将拟引进人员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者,在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通知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定就业协议书,体检工作联系函和就业协议书在人事处领取。应届毕业生同时签订三方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由人事处开具调档函;
8、拟引进人员档案到达人事处后,对其学历或职称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若符合引进相关政策或根据校长办公会结果,人事处开具点房单,签订聘用合同,开具调令并拟起薪,同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到黄石市社保大厅办理社会保障卡)。
项目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流程(1个工作日)
1、按相关文件要求,通知需参加岗前培训教师,到湖北省高校相应承训点参加集中培训;
2、个人进行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
3、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校本研修;
4、参加教育知识与能力等考核;
5、相关考核合格后由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办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项目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时限:20个工作日)
1、根据当年省教育厅通知安排,校人事处网站上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通知,部署相关工作和告知流程,并提供相应表格下载;
2、对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和现场确认;审核合格者报我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合格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项目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年春秋两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时,受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2、因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申请补发者,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发表的遗失声明、本人身份证到校人事处提出补发申请;因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由当事人持损毁原件、本人身份证到校人事处提出换发申请。申请者均须填写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3份(表格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
3、由校人事处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4、校人事处将申请人遗失声明、损毁证书原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对符合补发、换发条件者颁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收回损毁证书,予以销毁。
项目五:职称认定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认定申报,本人来人事处领取并填写初聘呈报表;
2、人事处审核盖章。
项目六:职称申报评审流程(时限:35个工作日)
1、个人向所在部门申报,并填写职称申报摸底汇总表(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2、教学院(部)初审推荐并公示,学工部对辅导员专项审查并公示;
3、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表格);
3-1、教学(专业能力)条件审查并公示;
3-2、校人事部门对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审查并公示;
3-3、科研业绩条件审查并公示;
4、量化打分(教学量化考核并公示(教务处)、科研量化考核并公示(科研处)、校职改部门资格复核并公示)(量化评分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
5、中初级评审会评审(推荐)、学校高级推荐评审小组评审推荐;
6、校内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7、教师(含实验)系列中级由湖北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中评会评审、公示、发文;教师(含实验)系列高级由湖北理工学院教师(实验)高评会评审、公示、发文;同时,评审通过人员来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8、其他系列中级推荐至各相关中评会评审并公示后发文、其他系列高级推荐至各相关高评会评审并公示后发文。同时,评审通过人员来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项目七:生育保险及相关事宜办理流程(时限:3-1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符合计生政策且参保缴费六个月以上教职工,每月14日收集送审材料,15日集中送市生育科审核。
(一)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本地就医入院3个工作日内,异地就医入院15日内)
1、女职工黄石本地生产(不含大冶、阳新),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表》(表一)(理工生育群下载),同时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复印件,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为准分别由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A、B岗)审核并盖章,入院生产时将以上材料交所选医院医保科办理认定。出院时医疗费直接结算,职工只付个人应付部分。
2、女职工在黄石本地(不含大冶、阳新)做计生手术或生育并发症手术,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表》(表一)(理工生育群下载),同时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医院证明(门诊病历、入院证、B超单)复印件,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为准分别由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A、B岗)审核并盖章,入院时将以上材料交所选医院医保科办理认定。出院时医疗费直接结算,职工只付个人应付部分。
3、女职工在黄石以外的异地(含大冶、阳新)生产,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表》(表一)(理工生育群下载),同时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复印件,异地生育申请,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为准分别由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A、B岗)审核并盖章,再集中统一送市医保大厅生育科办理认定手续。到所选医院入院生产时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所有医疗费,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审核表》(表三),医院盖章。出院后提供出院小结、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原件及生育科认定材料交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统一送医保大厅生育科审核、结算,待次月审核结果出来后,人事处打印委托收款书,通知职工个人去医保大厅领取支票。
4、女职工在黄石以外的异地(含大冶、阳新)做计生手术或生育并发症手术,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表》(表一)(理工生育群下载),同时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复印件、医院证明(门诊病历、入院证、B超单)复印件、异地就医申请,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为准分别由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A、B岗)审核并盖章,再集中统一送市医保大厅生育科办理认定手续。到所选医院入院生产时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所有医疗费,填写《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审核表》(表三),医院盖章。出院后提供出院小结、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原件及生育科认定材料交人事处或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统一送医保大厅生育科审核、结算,待次月审核结果出来后,人事处打印委托收款书,通知职工个人去医保大厅领取支票。
(二)休假前请假手续办理
1、个人填写请假单(在人事处网站及人事人才群、理工人事群、理工生育群均可下载);
2、所在部门或学院签字盖章;
3、校计生办签字盖章(已取消);
4、表格交人事处审核并存档。
(三)预存各项保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1、到人事处核算应预交个人部分金额;
2、到计财处缴纳预存部分。
(四)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报(生产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
1、填《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护理)津贴待遇支付审批表》(表二)(理工生育群下载);
2、表二送人事处,同时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出院记录复印件;
3、人事处集中统一送医保大厅生育科审核;
4、次月审批结果出来后,人事处打印委托收款书,通知职工个人去医保大厅领取支票。
(五)产假结束,办理销假手续
1、职工填销假单(理工生育群下载);
2、所在部门确认职工到岗并签字盖章。
项目八:慢性病申报流程(时限:4个月)
(12个病种每年3月、8月申报,3个病程随时申报,3月份申报人员市医管科在6月公示结果,8月份申报人员11月公示结果)
1、个人填《黄石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鉴定表》(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附本人身份证、医保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并根据要求提供申报病种相关的病情资料复印件;
2、人事处审核并汇总,送医保大厅医管科;
3、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人社局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5、公示期满后,通知评审通过人员去选择的医院办理慢性病门诊病历,享受慢性病待遇。
项目九:黄石居住申请转市外就医流程(时限:1-2个月)
1、黄石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
2、就诊医院同意转外就医,填转诊申请表,并由主治医生及相关科室签字;
3、医保局医管科同意转诊并备案;
4、到选定医院就医,办理住院手续,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或部分医院可直接网上支付平台结算;
5、出院后半年内,将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备案的转诊申请、超过两万须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原件交人事处(在职,离退休人员交离退办);
6、医管科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并计算报销金额;
7、报销金额出来后,通知本人或代办人员去医保大厅领取。
(收到教职工完整材料后的次日送市医管科审核完毕。市医管科在送审后1-2个月出结果)
项目十:外出突发疾病住院就医流程(时限:1-2个月)
1、外出突发疾病选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
2、入院15日内,将入院证复印件及住院原因的书面说明交人事处(退休职工交离退办);
3、人事处将相关材料送交医管科备案;
4、出院后半年内,将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备案的转诊申请、超过两万须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原件交人事处(在职,离退休人员交离退办);
5、医管科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并计算报销金额;
6、报销金额出来后,通知本人或代办人员去医保大厅领取。
(收到教职工完整材料后的次日送市医管科审核完毕。市医管科在送审后1-2个月出结果)
项目十一:离退休办理流程(时限:15个工作日)
1、人事处通知拟到龄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
2、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单位整理退休人员审批表,本人报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核实;
3人事处携带到龄人员的人事档案、独生子女证、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4、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手续交接;
5、财务处核发退休工资,本人到离退休工作处报到。
项目十二:教职工起薪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新分配、调入人员到人事科领取“人员调动通知单”,并到劳资科签到,核定工资档次及标准,由劳资科通知计划财务处起薪;
2、持工资关系、身份证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办理保险事宜。
项目十三:教职工止薪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调出人员到人事科领取“人员调动通知单”;并到到劳资科签到,由劳资科通知计划财务处止薪;
2、凭行政介绍信开具工资转移关系;
3、凭工资关系、持本人身份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公积金、保险事宜。
项目十四:申领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业务流程(时限:15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条例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核定待遇(初审、复核、审批);
4、出具待遇决定书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5、发放补助费和抚恤金。
项目十五:教职工办理因私事出国(境)工作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人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在人事处领取填写,类别为旅游和探亲两类);
2、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人事处协助办理因私事出国(境)相关手续。
项目十六:人事档案管理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一)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1、对接收档案进行登记;
2、查实档案是否齐全,若档案材料齐全,按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若档案材料不齐全,向原单位索要材料齐全后整理;
3、编号入库。
(二)转出人事档案流程
1、接到调档函后,核实材料是否齐全,缺少材料要补齐;
2、填写《档案转移通知单》,《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修改查询目录电子版和纸质目录,注明转出时间和单位(在人事处领取填写);
3、密封后,加盖公章后转出。
(三)查阅人事档案流程
1、查阅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开据的查阅人事档案介绍信查阅相关信息,填写《湖北理工学院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在人事处领取填写);
2、在查阅室查阅,并当场归还人事档案。
八、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教务处
项目一:教师调(停)课办理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一)正常办理流程(提前一天)
1、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湖北理工学院调(停)课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教师下载专区,一式二份);
2、教师携“湖北理工学院调(停)课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到本教学院(部)核实;
3、教师携“湖北理工学院调(停)课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到教务处审核;
4、教师将“湖北理工学院调(停)课申请表”送至所在教学院(部)留存;
5、教师通知学生调(停)课信息。
(二)突发性事由办理流程
1、事前及时向教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报告并通知学生;
2、教学院(部)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教学院;
3、事后补办调(停)课手续。
项目二:课程缓考办理流程(时限:4个工作日)
(一)正常办理流程(提前三天)
1、学生下载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缓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专区)并准备好缓考事由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2、学生携填写好的“湖北理工学院缓考申请表”及事由支撑材料到本人所在教学院进行核实、签字、盖章;
3、学生将已审核、签字、盖章的“湖北理工学院缓考申请表”及事由支撑材料交往教务处。
(二)突发性事由办理流程
1、考前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报教学院主管教学领导;
2、教学院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课程所在教学院(部);
3、事后补办课程缓考手续。
项目三:课程重修办理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于每学期第16周办理下学期课程重修学习(学籍异动学生复学后一周内) ,填写“xx教学院xx—xx学年第x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专区下载);
2、学生携“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到本教学院进行审核(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门);
3、新学期开始后,学生可选择跟班重新学习或自主重新学习。学生查询重新学习课程考试安排,携“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跟班参加期末课程考核。
项目四: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时限:10个工作日)
1、学生在县级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
2、学生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学籍资料;
3、学生将遗失声明原件、学籍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寸蓝底彩色标准登记照(近照)2张及照片电子档(640×480尺寸、大小不超过50K)交教务处学籍科;
4、材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到计财处缴纳相关费用;
5、教务处制作证件,并向党政办提交盖章申请;
6、校领导对盖章申请进行审批签字;
7、党政办公室在证件上盖章;
8、从学生到教务处申请补办算起,10个工作日后,学生凭缴费发票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项目五:结业生毕业证书办理流程(时限:30个工作日)
1、尚在学校规定的该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可于每年5月前、10月前两次向教学院提交办理毕业证书申请;
2、教务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结业生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参加相应考试;
3、教学院将考核通过、符合毕业证办理条件的学生的成绩打印3张,审核人签名加盖教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同时提交学生的照片(2张2寸蓝底照片,与学信网毕业照一致);
4、教务处将学生成绩单统一交档案馆存档,并制作证件;
5、教务处向党政办提交盖章申请;
6、校领导对盖章申请进行审批签字;
7、党政办公室在证件上盖章;
8、教务处办理学历信息更改事宜,同时将毕业证发放到教学院。6月、11月上旬,结业生到教学院领取证件。
项目六:成绩更正办理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如对学业成绩有异议,于学期开学2周内向课程开办教学院(部)提出书面核查申请;
2、教学院(部)审批同意后组织核查;
3、如出现错判、漏判、错登、漏登等情况,确须进行成绩更改,由责任人填写《成绩更改单》,经所在教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对成绩予以更正;
项目七:在校生申请学籍信息变更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学籍信息变更的相关材料: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原件(改身份证号的需新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公证书;
2、教务处审核确定信息变更属实且政策许可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信息变更事宜;
3、教务处退还学生上交的材料原件。
项目八:在校生休学、退学办理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教学院,时限:1个工作日)
教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定期发文。
项目九:在校生复学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教学院,时限:1个工作日)
教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定期发文。
项目十:申请修读双学位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教学院,时限:1个工作日)
1、教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项目十一:双学位退学办理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教学院,时限:1个工作日)
1、教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九、项目服务(审批)部门:科研处、校企合作办公室
项目一: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审批流程(时限:12个工作日,公示期除外)
1、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申报信息,设定申报时限;
2、教师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表(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3、各教学院部审核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校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
5、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6、评审结果上报校办发文;
(其他上级主管部科研项目申报按各级申报要求执行。)
项目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审批流程(时限:12个工作日,公示期除外)
1、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结题信息,设定结题时限;
2、教师填写结题申报表(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3、各教学院部审核结题材料统一提交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结题材料;
5、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6、评审结果上报校办发文;
(其他上级主管部科研项目结题按各自结题要求执行。)
项目三:财政科研项目报销审批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个人填写报销单(在计财处网站下载);
2、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签字(如果报销经费大于5万,需主管校长签字);
3、计财处办理报销。
项目四:财政科研项目借款转账报销审批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个人填写借款单(在计财处网站下载);
2、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签字(如果报销经费大于5万,需主管校长签字);
3、计财处办理借款转账;
4、收款方开具发票后按财政科研项目报销审批流程(项目三)核准报销。
项目五:科研项目收入合同审签流程(时限:10-12个工作日)
1、党政办公室网站下载合同审签单,报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审核;
2、科研处审核,按科研经费审批权限授权签字;
3、党政办盖章;
4、报科研处编号、存档。
项目六:横向科研项目请款审批流程(时限:4个工作日)
1、个人填报横向科研项目请款申请单(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2、科研处处长签字并盖章;
3、计财处办理请款(会计制证、复核,出纳网上转账,每个星期三准时打卡转账)。
项目七:横向合同登记流程(时限:7-8个工作日)
1、登录科汇网http://www.51kehui.com/进行合同登记,用户名:hblgkyc密码:6355907;
2、科研处网上审核,上级部门审核;
3、填报免税申请(“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类);上级部门审核通过;
4、下载并填写“技术收入核定证明单审批表”,科研处盖章;填写“技术收入核定证明单”,党政办和计划财务处盖章;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党政办盖章;
5、市科技局盖章;
6、返回校计划财务处办理免税相关手续。
项目八:专利申请代理委托书盖章流程(时限:3-4个工作日)
1、发明人填写“盖章申请表”(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2、科研处处长签字授权;
3、党政办加盖学院公章。
项目九:省级科技奖励申报流程(时限:8个工作日)
1、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省级科技奖申报(提名)通知;
2、教师个人在科研处网站上下载“申报意向表”,并经教学院(部)盖章;
3、科研处组织评审;
4、公示、上报。
十、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招生工作处
项目一:申请服从调剂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电话联系考生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同意服从,则网络方式提供申请服从调剂申请书及准考证身份证信息;考生不同意服从调剂,则直接退档。
3、考生发送服从调剂信息,经核实,在线直接办理。
项目二:申请退档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考生致电决意要退档,我方告知退档方式,以网络方式提供退档申请书及准考证身份证信息。
2、考生发送退档信息,经核实,在线直接办理。
十一、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项目一: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时限:10-12个工作日)
1、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处牵头,协调组织计财处、教材科、图书馆、校附属医院等部门统一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以上部门核查毕业生的相关离校信息后在毕业生离校签上盖章,然后由毕业生就业处将毕业生离校签统一发放给各教学院,各教学院再发放给毕业生(毕业生离校签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设计,计划财务处统一印制);
2、毕业生凭离校签到所住宿舍办理退寝手续、盖章;
3、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递;
4、相关部门和教学院将毕业生学籍档案(学籍卡和成绩单)扫描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后移交档案馆,并将学生个人档案装齐移交档案馆;
5、各教学院到就业处集中领取毕业生报到证;到教务处集中领取毕业生毕业证;
6、毕业生在所属教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完成离校工作。
项目二:《报到证》改派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毕业生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到学校就业处205室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若涉及到变更就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
2、就业处根据毕业生改派实际情况通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改派数据并出具《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3、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项目三:《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毕业生向所属毕业高校就业部门获取报到证号,并在市一级报纸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报到证号通过办公电话0714—6356866获取);
2、毕业生携毕业证复印件及刊登有《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学校就业处205室开具《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3、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
项目四: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各教学院根据相关的工作要求,在应届毕业生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教学院审核完成后,学生填写《湖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各教学院填写《求职补贴申报汇总表》(《申请表》、《汇总表》由黄石市劳动就业保障局提供,电子档表格可在湖北理工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和湖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QQ群下载);
2、各教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至就业处审核;
3、就业处审核完成后报送黄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复核。黄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完成所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复核工作,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申报人个人银行账户。
项目五: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人填写入驻审批表(审批表在校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
2、教学院审核入驻审批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核准入驻申请,开具场地证明;
4、申请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
5、申请人入驻基地。
申请人资质条件:在校学生、本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本校教师。
十二、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项目一: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时限:32个工作日,不含签证办理时间)
1、出国人员必须持有国外邀请函(教学科研交流、学科竞赛等)或上级任务函,并递交申请书,报送所在教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教学院公章,随后依次由分管校长、校长签署意见,中层干部出国境必须报送校组织部、党委书记签署意见,申请书上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完毕后,出国人员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出国(境)人员报名审批表》,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专办员送交校领导审核;(表格在国际交流与和合作处网站下载)(3个工作日);
4、出国人员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专办员送交校计财处审核;(表格在国际交流与和合作处网站下载)(2个工作日);
5、所有材料收集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省外办递交申请,由专办员负责办理出国任务批件(15个工作日);
6、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成功后,由专办员协助指导出国人员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护照5个工作日可办理,签证根据各个国家使领馆具体情况)。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派专办员全力承担教师因公出国出境各类手续的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三、项目服务(审批)部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项目一:学科团队成员申请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人在“学科建设”群文件下载并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学科(群)团队核心成员申报表”;
2、所在教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3、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签字。
项目二: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学科建设考核绩效发放流程 (时限:1个工作日)
1、各学科团队提交当月学科建设考核绩效表至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发放。
项目三:学术讲座申请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在研究生处网站或 “学科建设”群文件下载并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专家简介;
2、研究生处处长签字。
项目四:学科经费报销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报销人填写经费报销单;
2、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签字;
3、按计划财务处报销业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五:高层次人才聘用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教学院(部)提交申请,附专家简介;
2、学科建设办公室批复;
3、分管校长批复;
4、校长办公会通过。
项目六:研究生补贴发放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研究生本人当月在研究生补助表上签字;
2、研究生处审核发放。
项目七: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情况一:
1、我校教师为研究生第一导师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研究生处网站或“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群文件下载 “新生报道签”,填写相关信息;
2、导师签字同意;
3、研究生处审核签字;
4、宿管科负责安排宿舍。
情况二:
1、我校导师为研究生第二导师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研究生处网站或“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群文件下载“湖北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2、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签字同意;
3、第一导师主管部门意见;
4、第二导师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八: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流程(时限:7个工作日)
1、研究生根据《湖北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湖理工发[2017]25号),申请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学术奖励金;
2、研究生处审核发放。
项目九: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1、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在研究生处网站或“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群文件下载离校签;
2、交毕业相关存档文件;
3、按离校签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十四、项目服务(审批)部门:财务处
项目一:报销业务经审批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
(一)年度预算和新增预算支出项目
1、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追加预算确定后,各部门预算支出由校长和各分管副校长根据预算文本统一签字授权,年中预算内支出报销单笔10万元以下,由经费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校领导不再审签;
2、单笔达到或者超过10万元不足30万元,由分管业务的副校长审签;计财处处长副处长审核;
3、单笔达到或超过30万元,须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加签;计财处处长审核;
4、单笔达到或超过50万元,须由校长加签;计财处处长审核。
(二)不可预见费报销
1、单项支出5万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签;计财处处长审核;
2、单项支出达到或超过5万元,须由校长加签;计财处处长审核;
3、单项支出达到或超过30万元,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签;校长加签;计财处处长审核。
项目二:其他收入合同审签流程(时限:9-11个工作日)
1、计划财务处审签;
2、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审核;
3、按经费审批权限,由相关校领导审批、授权;
4、党政办编号、盖章;
5、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存档。
项目三:支出合同审签流程(时限:9-11个工作日)
1、计划财务处对预算经费来源审核;
2、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审核;
3、按经费审批权限,由相关校领导审批、授权;
4、党政办编号、盖章;
5、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存档。
十五、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工会
项目一: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发放流程(时限:30个工作日)
1、困难教职工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困难教职工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分工会核实情况,经同级党组织审批后汇总并上报符合要求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3、校工会召开评审会议拟定慰问金发放名单及发放等级。
4、提交校党委会审议并公示发放名单
5、校工会根据公示结果发放慰问金
项目二:教职工慰问金申请发放流程(时限:30个工作日)
1、教职工因病住院或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应慰问的,由所在分工会向校工会汇报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人员慰问。
2、由所在分工会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
3、校工会审批。
4、计财处按对应金额发放到报销人工资卡。
项目三:分工会经费报销流程(时限:30个工作日)
1、分工会按照《湖北理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向校工会提交报销。
2、校工会签审。
3、校工会财务审核并结算。
十六、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审计处(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一:政府采购项目申报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申报部门填写《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申报表》(申报部门在审计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2、申报部门携《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到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申报部门携《“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到审计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和留存手续。
项目二:非政府采购项目申报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申报部门填写“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申报表”(申报部门在审计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2、申报部门携“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到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申报部门携“湖北理工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到审计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和留存手续。
十七、项目服务(审批)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项目一:仪器、设备购置合同质保金退还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备使用部门,时限:2个工作日)
1、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质保金收据后签字并提交“湖北理工学院新增教学仪器运行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项目二: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维修流程(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备使用部门,时限:2个工作日)
1、仪器设备所属单位维修完毕后, 自行到财务处报销。
项目三: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仪器、设备购置流程 (时限:5个工作日)
1、填报《科研仪器设备申购单》(科研处QQ群下载),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
2、项目负责人按采购程序自行购置;
3、填报“科研仪器、设备入账申请单”(科研处QQ群下载),科研处审核;
4、部门资产管理员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入库;
5、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项目四:零星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采购时间)
1、拟采购部门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或“家具购置申报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采购程序采购。
项目五:立项项目设备购置流程(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采购时间)
1、拟采购部门填写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任务书、采购项目申报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
2、招标文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报校采购办采购。
项目六:固定资产验收、付款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资产使用部门内部验收;
2、资产使用部门填报“新增设备履约情况验收报告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汇同项目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单台价值十万元及以上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复核)现场复核,并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项目七:设备采购项目立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
1、拟采购部门填写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任务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并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评审;
3、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项目八: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流程(时限:11个工作日)
1、资产使用部门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置申请,并附拟处置资产明细及相关佐证材料;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处置审核;
3、校长办公或校党委常委会会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置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4、学校集体决策通过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置事项进行上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6、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的批复公开处置;
7、处置收益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置完毕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资产(电子)明细账的变更登记;同时交学校财务部门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9、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置批文及相关支撑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10、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处置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11、处置资产下账。
项目九: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审签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1、资产出租出借负责部门申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部门网站发布申报要求及相关文件);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审核;
4、按经费审批权限,由相关校领导审批、授权;
5、党政办公室编号、盖章并存档。
项目十:实验室实验材料耗材、低值耐用品购置流程 (时限:2个工作日)
1、拟采购部门填写“材料、易耗品购置申报表”、“低值耐用品购置申报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使用部门按采购程序要求采购;
4、使用部门自行验收、入库、报销。
项目十一:实验室危化品购置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
1、拟采购部门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申请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群下载);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保卫处审核;
4、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签审核;
5、使用部门按采购程序采购;
6、使用部门自行验收、入库、报销。
注:若为科研用危化品需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前报科研处审核(1个工作日)
十八、项目服务(审批)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项目一:新一代校园卡开卡流程(时限:15个工作日)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一卡通人员信息汇总表》(一卡通中心网站下载);
2、加盖学院、单位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
3、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至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统一制卡;
4、通知相关部门领取校园卡。
项目二:新一代校园卡补卡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2寸电子登记照片前往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核对信息;
2、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核实信息并按规定收费办理。
十九、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后勤保障处
项目一:高层次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持人事处《关于安排XXX博士点房的通知》到现场看房、选房;
2、填写《过渡性住房承租情况登记表》(在后勤保障处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领取表格)、签订《公租房租赁居住协议》。
项目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流程(不含高层次引进人才) (时限:15个工作日)
1、持人事处《关于安排XXX单身宿舍的通知》或教职工本人填写的申请(必须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后勤与基建管理科登记;
2、保障处负责人签字同意;
3、现场看房、选房;
4、填写《过渡性住房承租情况登记表》(在后勤保障处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领取表格)、签订《公租房租赁居住协议》。
项目三:公共租赁住房退房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填写《公租房退房登记表》(在后勤保障处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领取表格);
2、到后勤保障处能源管理中心办理水电、卫生费结算;
3、物业审核。
项目四: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报修流程(时限:15个工作日)
1、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后勤保障处零星维修签审单》(在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管理科领取表格);
2、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查看并提出维修方案;
3、预估造价报后勤保障处领导签审;
4、安排施工队伍上门维修;
5、陪同当事人完工验收。
项目五:新生入住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持录取通知书,到所辖片区管理员室登记入住信息,领取洗澡卡、开水卡、钥匙;
2、入住指定房间和床位。
项目六:毕业生退寝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学生持离校签,以班级为单位到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集体盖章;
2、学生持盖章的离校签,以寝室为单位到管理员处退钥匙,并清点宿舍校产、验收卫生打扫情况;
3、以寝室为单位开具退寝确认单、水电费结算单,到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结算水电费,退洗澡卡、开水卡,离校。
项目七:学生床位调换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持所在院系领导签字批准并盖学院公章的书面申请,到宿舍管理中心登记,确定新床位;
2、由宿舍管理中心签字同意到原楼栋管理员处办理退寝手续;
3、宿舍管理中心更改学生个人住宿电子档、照片档案,学生持办理完毕证明到新入住楼栋宿舍管理员处办入住手续;
项目八:公寓报修流程(时限:3个工作日)
1、进入“湖理宿管中心报修平台”公众号,点击故障报修,按照提示填写报修内容提交;
2、管理员进入公众号提取报修数据,维修派单;
3、维修工进入宿舍维修。
二十、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学报编辑部
项目一:作者投稿流程(时限:30个工作日)
1、登陆学报编辑部在线投稿系统:
http://xb.hbpu.edu.cn:8008/Login/OnlinePublishLogin.aspx(自科版)、
http://xb.hbpu.edu.cn:8009/Login/OnlinePublishLogin.aspx(人文版);
2、注册账号,凭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按照提示填写稿件信息(带*必填),获得稿件编号即投稿完成;
3、进入“在线查询”查看稿件状态。
项目二:专家审稿流程(时限:20个工作日)
1、登陆学报编辑部在线审稿系统:
http://xb.hbpu.edu.cn:8008/Login/ProLogin.aspx(自科版)、
http://xb.hbpu.edu.cn:8009/Login/ProLogin.aspx(人文版);
2、注册账号,凭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下载审稿单并审稿;
3、填写审稿结论并上传审稿单,完成审稿。
项目三:学报编辑部审稿流程(时限:15个工作日)
1、登陆学报编辑部在线办公系统:
http://xb.hbpu.edu.cn:8008/Login/OALogin.aspx(自科版);
http://xb.hbpu.edu.cn:8009/Login/OALogin.aspx(人文版)。
2、收到稿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稿件5个工作日内送专家复审。
3、复审通过的稿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
二十一、项目服务(审批)部门:图书馆
项目一:图书馆报告厅使用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使用单位将预约申请表(表格可在宣传部网站下载)报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
2、向图书馆预约使用时间。
说明:其中预约服务由图书馆综合部按流程完成,无特殊情况不需要馆长签字,也可提前电话预约,并将申请表交至图书馆备案即可。
项目二:零星图书资料验收入库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使用单位按学校规定(资产管理、财务报账)自行购置;
2、向图书馆预约验收时间及方式,图书馆可上门验收;
3、使用单位凭验收单报账。
说明:验收方式及时间可以与图书馆预约,采用方便快捷方式确保验收环节及时完成。
项目三:师生借书证办理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入学时集中批量办理,教师入职时凭报到签免费办理,未及时办理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免费办理;
2、师生借书证遗失的在挂失后免费办理。
(说明:其手续见《湖北理工学院图书馆读者指南》)
二十二、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档案馆
项目一:毕业生档案查询服务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材料;
2、校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毕业生要求查询原始档案材料;
3、免费复印查询材料、加盖档案馆公章。(说明:提供邮寄服务)
二十三、项目服务(审批)部门:校医院
项目一: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就医就诊费用报销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学生准备报销支撑材料
2、提交受理人审核
3、分管领导签字
4、财务室核对确认、报销费用直接打学生银行账号。
项目二:学校大型活动医疗、防疫保障服务流程(时限:1个工作日)
1、大型活动主办、承办部门提前两天发服务保障联系函;
2、校医院医务科、护理部根据服务保障联系函选派人员到现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