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案征集原则
1.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2.代表性: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案的征集
(一)征集范围
1.关于学校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教代会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关于学校改革发展,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关于基本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8.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列为提案的内容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事项;
2.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学校暂时无能力解决的事项;
4.不具有实施价值和无法操作实施的事项;
5.纯属个人具体问题;
6.没有充分调查,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案不符实的事项;
7.未按规定格式提交的提案。
(三)提案的提出
1.提案由一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有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在提案表上亲自签名(不可由人代签)后,方可以作为有效提案。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教代会代表提出。
2.教代会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在拟定提案草案时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填写(附件1),允许另附页。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选题要慎重,案名要明确;
(2)提案案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方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案由要实事求是,调研与论证要充分,分析要中肯;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建议与措施要做到切实可行。
4.为便于提案办理和整理归档,提案人须同时提交纸质表和电子提案表(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纸质提案要求用黑色或蓝色水笔、钢笔手工书写,字迹清楚。
5.各基层分工会每年至少需要向学校教代会提交一条有效提案。并且各教学院部召开的二级教代会也必须有提案征集、提案立案、提案办理及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流程,该项工作将纳入工会工作年度考核。
6.征集提案时间:每年召开教代会前集中征集一次,征集时间原则上在大会召开1-2个月之内,并限定截止日期。具体由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大会前书面通知。
三、提案的审查与立案
1.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汇总、分类、整理,提交到提案工作委员会逐条审核、分类、立案,相同或类似提案可合并。
2.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对符合提案程序、学校有权有能力解决、且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予以立案并确定承办单位和落实办理的建议。在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下发《提案交办函》(附件2)。
3.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做退回或意见、建议处理。作为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参考,并向提案者说明情况。
四、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提案的办理实行职能部门承办负责制,提案的办理工作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2.提案的办理与反馈落实工作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由承办部门以书面答复函方式(附件3)直接答复提案人,并将《提案答复函》电子和纸质档报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备案。
3.承办部门对提案涉及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据实说明情况,给提案人答复。对办理复文中尚需落实或当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继续跟踪,督促落实。
4.提案有协办部门的,需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提出协助办理意见。并将协办意见函(附件4)书面函告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综合各方意见后答复提案者,并将《协办意见函》电子和纸质档报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
5.提案办理结束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对提案及答复要备案归档。
6.按程序要求,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提案工
作报告》报教代会审议。
附件:1.湖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提案交办函(承办、协办)
3.提案答复函
4.协办意见函
附件1
湖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 案 表
提案名称:
提 案 人(签名): 性 别:
单 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附 议 人(签名):
注意事项:
1.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文字表达简练、准确;
2.提案人和附议人应为正式代表并亲自签名,附议人至少要有2人。
案名(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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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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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建 议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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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所在部门 党组织 意见 |
分工会所在部门党组织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提案 工作 委员会 意见 |
同意立案,经研究本提案由 承办,
请于 月 日前完成,并将情况及结果报提案工作委员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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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北理工学院第×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次会议
提案交办函(承办)
:
经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评审,湖北理工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共立案××件。现将属于贵处承办的提案《 》进行交办,请贵处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落实和反馈。
请于×月××日之前以书面答复函方式直接答复提案人,并将《提案答复函》电子和纸质档报校工会(校提案工作委员会)。
附:提案复印件
提案答复函
校工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湖北理工学院第×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次会议
提案交办函(协办)
:
经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评审,湖北理工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共立案××件。现将属于贵处协办的提案《 》进行交办,请贵处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提出协助办理意见。
请于×月××日之前将协办意见函告承办单位 ,由承办单位综合各方意见后答复提案者,并将《协办意见函》电子和纸质档报校工会(校提案工作委员会)。
附:提案复印件
协办意见函
校工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3
对×××××提案的答复函
×××老师(提案人):
你(或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感谢你(或你们)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办部门印章)
××××年××月××日
附件4
对×××××提案的协办意见函
×××部门(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提案《关于×××××的提案》所涉及的内容,经研究,协办意见如下:
××××××××××××××××××××××××××××××××××××××××。
协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协办部门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