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理工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18:31  

关于成立湖北理工学院

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的通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地方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负责审议改革重大事项,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和督促各项改革工作落实。

一、湖北理工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继平  李社教

副组长:李金奇  卢雪梅  尹念东  肖文胜  涂立桥

冯运仿(常务)

 员:干洪伟  张素珍  刘胜民  徐亚雄  向  琰

马学军  陈旭武  甘东桥  阮启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陈旭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企业改革方式和保障措施;审议决策各类改革重要事项;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湖北理工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专班

(一)专班成员

 长:冯运仿

副组长:陈旭武  阮启刚

 员:干洪伟  张素珍  刘胜民  向  琰  徐亚雄

 马学 甘东桥  显 徐庆华 张林仙

刘先利  程  涛  吴从喜  刘远河  朱魏东

(学校法律顾问)

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按照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拟定并完善改革方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按照审批方案完成改革任务。

(二)职责分工

1.体制改革事项整体协调和方案制定。对学校所属企业全面分类清理、资产评估确权、方案制定送审、方案实施落实。(责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企业债权债务处置。依法妥善处置企业债务,积极维护债权安全,切实防止逃废债务,将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发生的各类收入、支出列入学校预算。(责任部门:财务处)

3.体制改革监督审计。依法依规对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全程监督审计,严防资产流失,确保校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安全。(责任部门:审计处)

4.法律事项解决。体制改革中涉及法律纠纷、诉讼程序应询应诉、起诉调解。(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5.干部配置。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干部的配备和党组织的建立,校属企业改制中选择回到学校工作的干部安置。(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6.在编人员安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校属企业中选择回到学校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妥善安置。(责任部门:人事处)

7.研究院(所)清查。配合全面梳理、清查学校与地方合作共建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研究院(所)情况,明确学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数量和金额。(责任部门:科研处、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8.所辖企业清查。配合全面梳理、清查其所管理的企业。(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9.企业体制改革业务和人员接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被划转企业经营业务、债权债务、员工及劳动关系等整体接收和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工作。(责任部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理工学院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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