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理工学院
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的通 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地方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负责审议改革重大事项,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和督促各项改革工作落实。
一、湖北理工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继平 李社教
副组长:李金奇 卢雪梅 尹念东 肖文胜 涂立桥
冯运仿(常务)
成 员:干洪伟 张素珍 刘胜民 徐亚雄 向 琰
马学军 陈旭武 甘东桥 阮启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陈旭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企业改革方式和保障措施;审议决策各类改革重要事项;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湖北理工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专班
(一)专班成员
组 长:冯运仿
副组长:陈旭武 阮启刚
成 员:干洪伟 张素珍 刘胜民 向 琰 徐亚雄
马学军 甘东桥 刘 显 徐庆华 张林仙
刘先利 程 涛 吴从喜 刘远河 朱魏东
(学校法律顾问)
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按照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拟定并完善改革方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按照审批方案完成改革任务。
(二)职责分工
1.体制改革事项整体协调和方案制定。对学校所属企业全面分类清理、资产评估确权、方案制定送审、方案实施落实。(责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企业债权债务处置。依法妥善处置企业债务,积极维护债权安全,切实防止逃废债务,将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发生的各类收入、支出列入学校预算。(责任部门:财务处)
3.体制改革监督审计。依法依规对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全程监督审计,严防资产流失,确保校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安全。(责任部门:审计处)
4.法律事项解决。体制改革中涉及法律纠纷、诉讼程序应询应诉、起诉调解。(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5.干部配置。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干部的配备和党组织的建立,校属企业改制中选择回到学校工作的干部安置。(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6.在编人员安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校属企业中选择回到学校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妥善安置。(责任部门:人事处)
7.研究院(所)清查。配合全面梳理、清查学校与地方合作共建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研究院(所)情况,明确学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数量和金额。(责任部门:科研处、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8.所辖企业清查。配合全面梳理、清查其所管理的企业。(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9.企业体制改革业务和人员接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被划转企业经营业务、债权债务、员工及劳动关系等整体接收和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工作。(责任部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理工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