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等2个空缺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15:00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2个空缺职位进行组织选拔。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空缺职位

1.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1人;

2.师范学院副院长1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单位工作经历。

2)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含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平台负责人等)。

机电工程学院、师范学院副院长人选应具有所在教学院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的任职,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执行。

三、选拔范围

全校范围内产生。

四、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方式。

五、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选自愿报名,填写《湖北理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见附件),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个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20周四上午12:00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具有任职资格、条件,并将审查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3.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参加范围为: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三级及以上教授。还需到岗位所在教学院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所在教学院班子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会议推荐。参加范围为: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三级及以上教授。还需到岗位所在教学院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所在教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推荐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5.组织考察。按照《湖北理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湖理工党字〔2016〕77号)要求,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考察拟任人选,应听取纪检监察、宣传、教师管理、法治、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应当查阅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进行查核等。

6.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任前公示。

8.履行任职手续。


附件:湖北理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中共湖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湖北理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出生年月(岁)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出生地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任现职级时间


(从高中毕业后填)

学习经历



近四年考核情况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近四年获奖情况


岗位意向


是否服从

组织安排



报名人(本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正反打印使用。



关闭

Copyright 2009-2019 湖北理工学院(www.hbpu.edu.cn) 版权所有 邮编:435003 电子邮件:hblgdz@hbpu.edu.cn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电话:0714-6353390(院办) 0714-6350612(招生办)         鄂ICP备15021563号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