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0:00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352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1031日到20231030日。本报告由湖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对社会发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校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

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学校质量提升和发展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校重点督办事项,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有关事项公开情况。学校党政办公室向全校各职能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提高认识、主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近期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

2.完善工作机制。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校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完善具体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校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学校党政办公室对“清单”各事项对应的职能部门承办人名单进行了备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由学校信息处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各部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

3.推动“清单”落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我校及时根据“清单”内容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本学年度内,经过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均已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专门设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http://xxgk.hbpu.edu.cn/index.htm)。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71件,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15件,包括学校简介、校领导分工、学校机构设置、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等

“招生考试信息”12件,2023年学校招录智能咨询系统(招生信息网)设置了“学校概况”“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生专业”“公益讲堂”“入学指南”“视觉理工”七个栏目,对外公开了包括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投档录取、历年分数查询,录取状态查询时间,录取通知书邮件查询方式,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招生咨询方式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学校目前没有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1,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022年捐赠信息、捐赠管理和奖励办法;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告;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公告;2022年部门决算问题整改及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2023级学生收费目录清单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明细等

“人事师资信息19件,包括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人才招聘信息、引进计划,2023年职称评审,学院机构撤销与成立,干部任免等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5件,包括2023年本科生人数及其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2022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件,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湖北理工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学风建设信息”4件,包括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学风建设方案湖北理工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规定

学位学科信息2件,包括关于调整湖北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和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的通知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发布了湖北理工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2022—2023年)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学籍管理、学历学位颁发等内容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杂志、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以及其他省市招生信息网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通过学校网站、新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公开情况

1.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2022—2023学年度,学校官网发布要闻、动态、学术交流等稿件1300余篇,学习强国号更新稿件480余篇,新浪微博保持每日持续更新,微信公众号发文110余篇,编辑出版《湖北理工学院院报》7期。2023年是学校“内涵建设年”,新闻宣传工作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坚持举旗帜、聚民心、兴文化、展形象,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理工故事,凝聚学校十四五发展精神伟力。精心策划【主题教育·动态】【主题教育·学思】【学科建设巡礼】【高质量发展校园行】【师德标兵】等专题系列宣传;校外积极对接主流媒体,紧扣学校重大发展成果,及时报道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就,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立体展现理工人的精神风貌,扩大学校声量,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刊发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280余篇。校内外宣传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多渠道的校内公开

——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布学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校周程信息安排,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349份文件。

——校园网“通知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学校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420条,点击量达60次,其中包括干部任前公示、各类人才计划推选或聘用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师德标兵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基建、后勤等招投标信息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来信158件。

——湖北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学校重要新闻、校园动态、校内通知、媒体看理工、招聘信息、招考动态等信息。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十公开”、“六不准”政策要求,对2023年招生信息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公开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渠道除了信息公开网外,还有学校的招生信息网站、考生指南、电话及现场咨询、省内外各级招生咨询会、各省出版刊物和网络平台、以及媒体新闻等。招生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及其具体公开形式为: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历年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公开、各省录取最低分位次值公开、招生咨询方式和监督渠道及违章事件查处信息的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了专线电话并配置多个分机转接、企点QQ实时在线答疑,全天候接受新生录取的复查要求。并在招生信息网提供了录取查询、录取通知书邮递情况查询、招生计划查询、录取分数线查询、处长信箱、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供考生方便查阅使用。

2.特色做法

1)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湖北理工学院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714-6351904,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和查询电话,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情况;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的防止了各类虚假信息的发布和招生诈骗现象的出现。

2)对入学新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新生报到过程中,我校将安排了专人对学生的两证一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同时与录取电子信息再次核对,逐一核查到校新生的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入校后我校还按照教育厅要求,对全校新生进行了一轮详细的资格审查,对学生的高中档案及其他信息进行详细的核实,同时辅助“人像核验”技术,严防冒名顶替等行为,坚决杜绝不具备入学条件的考生进校学习。

3)加强廉政教育,夯实清廉之风。校纪检监察机构多措并举,强化对招生录取这一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招生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再监督”。一是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每年深入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听取招生录取进展情况汇报,察看录取工作流程,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确保招生录取风清气正。二是每年聚焦招生招考、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督促解决。三是出台并落实《湖北理工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湖北理工学院重要事项备案监督办法》等,强化对招生招考工作的监督。在整个招生期间本部门多次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内容回顾培训,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保证了阳光招生。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份的招生政策,按规定的标准采取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未出现向考生及家长索取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劵现象。

4)在各官方的招生媒体上如实准确公布我校招生信息,按要求审核备案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在招生章程中真实、准确、清楚对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学校类别、招生录取规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收费标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无含糊其辞、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违反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向考生虚假承诺的的问题。

5)使用咨询电话一拖四转接、企点QQ、微信公众号留言等各种考生和家长使用率较高的通讯方式,简化了查询录取情况、考生退档、服从调剂、保留入学资格、请假等申请的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对考生的服务效率。

6)院校专业组设置研讨表决。为精准合理地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适时调整招生专业分组和各专业计划,前期对教学院开展意向调研,后期制定方案并在招生工作会议上广泛征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7)深入开展访企拓岗、实习基地及生源基地建设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招、培、就”协调联动,持续提升生源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通过互联网媒介、宣传单、宣传橱窗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本学年度,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了湖北理工学院202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公布了2022年度湖北理工学院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表等“清单”事项;公布了2023级学生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了出台和修订的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特色做法

1)依法依规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QQ群共享和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国家颁布的、学校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新常态下,还通过专题会议、宣传橱窗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新制度新政策,使校内外受众充分了解国家和湖北省新的财务制度办法,如科研经费报销、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等。

2)按要求实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1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3〕138号)和湖北省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2022年决算公开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3)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面对学生收费的项目,采取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采取湖北理工学院网站、招生宣传单、宣传海报、定点宣传橱窗等信息透明的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实行阳光收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务处网站通过设立意见箱的方式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设立专人专责处理制和案件回访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一是指定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和“清单”事项承办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定期对照“清单”,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不断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同时,学校还通过新闻网、部门网站、校园网、校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少数教学院部在网站信息公开时处理不够及时,部分内容不详尽,信息公开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经公开的个别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时间不及时。个别部门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流程不详细。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

3.改进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对校园网络平台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建立台账。组织监督检查员队伍进行定期检查工作。通过校园网、校报等媒体加强对热点信息的解读。



                                                 湖北理工学院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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