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到2025年10月30日。本报告由湖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对社会发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深度融入办学治校各环节,持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将信息公开列为重点工作,通过明确工作牵头领导,设置工作常规统筹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等方式扎实推进,“领导、部门、人员”三到位,形成党政办统筹、部门协同、师生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印发专项通知,从任务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要求,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管理。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校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通过多维度措施完善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对照文件,将公开事项逐一分解至职能部门,明确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优化流程:建立“多层审核、严格把关”机制,例如招生、财务等信息需经日常处理业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布;三是加强监督:由党政办公室定期检查公开内容,并将信息公开纳入二级单位考核等体系;四是保障人员:设立专职联络员,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及日常沟通,提升工作效率。
3.聚焦清单落实,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核心,通过升级信息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推动落实:
- 平台升级:在官网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相应平台,分类发布招生政策、财务收支、人事招用进展等信息;
- 重点覆盖:主动公开师生关切的招生录取、教育收费、人事招聘、招标采购等领域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 动态更新:通过定期督办协调,确保清单事项及时公开。
4.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能。为保障信息可及性,各校综合运用多元渠道:通过线上平台如校园网主页、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信息;利用线下补充,设置公告栏、电子屏幕等,方便师生获取纸质或线下信息;同时注重监督反馈:设立意见箱、咨询电话等,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定期梳理反馈并优化公开效果。
本学年度内,经过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均已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专门设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http://xxgk.hbpu.edu.cn/index.htm)。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47件,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11件,包括学校简介、校领导分工、学校机构设置、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等。
“招生考试信息”7件,2025年学校招录智能咨询系统(招生信息网)设置了“学校概况”“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生专业”“学院风采”“入学指南”“视觉理工”七个栏目,对外公开了包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投档录取、历年分数查询,录取状态查询时间,录取通知书邮件查询方式,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招生咨询方式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学校目前没有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8件,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2024年捐赠信息;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告;2024年部门决算总表;2025年学校招投标信息;2025级学生收费目录清单等。
“人事师资信息”6件,包括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人才招聘信息、引进计划,干部任免等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8件,包括2025年本科生人数及其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3件,包括学生管理规定、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学风建设信息”1件,公布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十条举措。
“学位学科信息”2件,包括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件,发布了湖北理工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2024—2025年),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学籍管理、学历学位颁发等内容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杂志、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以及其他省市招生信息网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通过学校网站、新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公开情况
1.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2025年,我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实干担当,自觉肩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全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富的文化滋养。一年来,各类媒体平台面向社会持续发声。截至2025年11月11日,学校学习官网累计发布要闻、校园动态、学术交流等各类稿件共计1157篇;新浪微博平台坚持每日更新,保持活跃互动;微信公众号聚焦重点、打造精品,全年发布推文76篇;抖音、视频号发布视频240条;《湖北理工学院院报》按时保质编辑出版共7期,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学校发展风貌。学校精心策划【学习教育】【迎评促建】等栏目,创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高质量发展50年专题网页,系统展现学校改革发展新气象。在此基础上,主动谋划、积极对接外部媒体,紧密围绕学校重大发展成果与办学特色,强化与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媒体的协同联动。全年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265余篇次,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发布报道10篇次、省级报道42篇次,及时、有力地宣传了学校在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通过校内校外并举、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格局,学校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得到持续提升,有效传播了理工声音,生动讲述了理工故事,进一步凝聚了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多渠道的校内公开
——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布学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校周程信息安排,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300份文件。
——校园网“通知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学校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141条,点击量达4万多次,其中包括干部任前公示、各类人才计划推选或聘用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师德标兵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基建、后勤等招投标信息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来信273件。
——湖北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学校重要新闻、校园动态、校内通知、媒体看理工、招聘信息、招考动态等信息100余条。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十公开”“六不准”政策要求,对2025年招生信息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公开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渠道除了信息公开网外,还有学校的招生信息网站、招生简章、电话及现场咨询、省内外各级招生咨询会、各省出版刊物和网络平台,以及媒体新闻等。招生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及其具体公开形式为: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历年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公开、各省录取最低分位次值公开、招生咨询方式和监督渠道及违章事件查处信息的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了专线电话并配置多个分机转接、企点QQ实时在线答疑,全天候接受新生录取的复查要求。并在招生信息网提供了录取查询、录取通知书邮递情况查询、招生计划查询、录取分数线查询、处长信箱、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供考生方便查阅使用。
就业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对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对2025年就业工作进行了详尽的部署。公开就业信息的主要形式和渠道主要为学校的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省内外各级就业信息网、各省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媒体新闻等。就业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及其具体公开形式为:就业政策公开、生源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公开。
2.特色做法
(1)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湖北理工学院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714-635190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和查询电话,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情况;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防止了各类虚假信息的发布和招生诈骗现象的出现。
(2)对入学新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新生报到过程中,我校安排了专人对学生的两证一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进行仔细核对,同时与录取电子信息再次核对,逐一核查到校新生的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入校后我校还按照教育厅要求,对全校新生进行了一轮详细的资格审查,对学生的档案及其他信息进行详细的核实,同时辅助“人像核验”技术,严防冒名顶替等行为,坚决杜绝不具备入学条件的考生进校学习。
(3)加强廉政教育,夯实清廉之风。校纪检监察机构多措并举,强化对招生录取这一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招生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再监督”。一是校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每年深入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听取招生录取进展情况汇报,察看录取工作流程,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确保招生录取风清气正。二是每年聚焦招生招考、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督促解决。三是落实《湖北省高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做好自查及台账记录,强化对招生招考工作的监督。在整个招生期间本部门多次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内容回顾培训,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保证了阳光招生。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份的招生政策,按规定的标准采取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未出现向考生及家长索取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现象。
(4)在各官方的招生媒体上如实准确公布我校招生信息,如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收费标准等,按要求审核备案并上传招生章程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在招生章程中真实、准确、清楚对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学校类别、招生录取规则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无含糊其词、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违反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向考生虚假承诺的问题。
(5)使用咨询电话一拖四转接、企点QQ、微信公众号留言等各种考生和家长使用率较高的通讯方式,简化了查询录取情况、考生退档、服从调剂、保留入学资格、请假等申请的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对考生的服务效率。
(6)院校专业组设置研讨表决。经对招生教学院开展意向调研,招就处适时调整招生专业分组和各专业计划,制定方案并在招生工作会议上广泛征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确定方案。
(7)推进落实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将就业工作列入院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8)公开汇集优质资源,提高岗位信息精准推送。有效利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湖北理工学院就业服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开展供需对接,开好专场宣讲会、专场招聘会、大型招聘会。做好“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猎聘”等平台线上招聘活动。
(9)公开和落实政策性岗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做好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录的宣传组织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鼓励毕业生留鄂留黄就业。
(10)精准开展就业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要求,主动与困难毕业生结对子,确保帮扶见实效。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
(11)强化就业统计,规范管理评价。落实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等纪律要求,组织开展就业统计专项培训,确保就业统计真实准确,开展毕业去向逐级审核和就业材料审查,做好就业状况布点监测相关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学校大力实施“阳光财务”工程,进一步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宣传橱窗、宣传单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本学年度,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了湖北理工学院2025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公布了2024年度湖北理工学院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表等“清单”事项;公布了2025级学生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了出台和新修订的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特色做法
(1)依法依规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QQ群共享和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国家颁布的、学校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还通过专题会议、宣传橱窗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新制度新政策,使校内外受众充分了解国家和湖北省新的财务制度办法,如科研经费报销、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等。
(2)按要求实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5〕6号)的要求对2025年学校预算信息进行了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2024年决算公开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3)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面对学生收费的项目,采取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采取湖北理工学院网站、招生宣传单、宣传海报、定点宣传橱窗等信息透明的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实行阳光收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务处网站通过设立意见箱的方式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设立专人专责处理机制和案件回访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构建了责任明晰、流程规范的“制度+技术+协同”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对接“清单”事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二是动态督查问效,通过数据抓取、交叉比对等方式核查公开时效性,对滞后事项下发通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创新公开形式,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结合,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时效性不足,部分职能部门因人员变动或流程不熟练导致信息更新滞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在信息公开网公示;二是规范性欠缺,个别部门公开内容存在要素缺失、格式混乱等问题;三是认知差异,对“公示”与“公开”的边界把握不一,部分临时性通知被纳入长期公开范畴,影响信息精准度。
3.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流程管理,编制《信息公开操作手册》,明确各类事项的公开主体、时限、格式及责任人,并建立动态台账跟踪督办;二是强化培训督导,开展专题培训会解读政策要求,组建由师生代表、纪检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开展“回头看”;三是深化技术赋能,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增设智能提醒、在线反馈等功能,确保信息“发布-查阅-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湖北理工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