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离校未就业学生精准帮扶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20:12  

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

离校未就业学生精准帮扶的工作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稳家宁国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为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就业”任务,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开展离校未就业学生的精准帮扶,推进我校2021届毕业生尽早就业和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2号)、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提示》等文件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保证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就业材料规范、有效,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就业统计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进展,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学校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教学院党政同责,成立专班,周密部署,统筹落实,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并签订《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承诺报告书》,加大人员、经费、场地的条件保障,确保就业统计核查和精准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到位、服务到位、帮扶到位。

2.严格落实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就业数据真实是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凡在就业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经举报属实的,对党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取消教学院和直接责任人当年推先评优资格。

3.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态信息,做到“日清日结”。各教学院应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已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变动信息(重点是就业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变动),通过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录入、审核、同步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认真核查汇总,形成动态管理和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上报的数据及时、真实、准确、有效。

4.就业核查与精准帮扶相结合,想尽办法促进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要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精准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毕业生统计数据为依据,“一对一”精准帮扶,“点对点”精准指导,“一生一策”、“一生一档”,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续跟踪,精准发力、有效帮扶,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确保就业困难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5.动员毕业生做好本人就业状况反馈。动员要求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母校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及时、认真、如实、准确、有效的反馈本人就业状况:一是在教育部学信网反馈本人就业状况。未落实就业单位反馈未就业原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反馈就业单位信息做到无遗漏、无差错;更换就业单位的及时反馈给学校班主任或辅导员更新后再进行反馈确认。二是保持手机联系畅通,积极配合教育部、国家统计局、省教育厅、学校进行的就业状况短信、微信或电话核查。

6.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跟踪机制。各教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状况跟踪,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时更新上报毕业生就业数据。

二、核查方式

根据要求,学校就业统计核查实行班级、教学院、学校三级核查。

1.班级核查:由班主任负责,以跟踪核实毕业生就业信息准确性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为重点。一是做到每名毕业生就业材料(纸质或电子)真实有效;二是做到对学生联系电话、离校后再就业、原就业单位有变动的信息等及时更新并报送教学院核查工作组。三是做到与所有学生离校后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2.教学院核查:由党政负责人负责,以核实毕业生就业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为重点。一是核查就业材料规范性有效性,对就业材料填写有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材料及时更新、整改到位,并报送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处;二是核查就业信息真实性,必须对所有毕业生就业状况通过对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逐一核查,做到“双核查”、“全覆盖”;三是核查中对离校后再就业或就业单位有变动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在就业管理系统录入、审核、同步;四是对上级核查中提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学校核查: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以核实就业材料规范性有效性和毕业生就业真实有效性为重点。一是对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规范性、有效性进行全面逐一核查;二是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对全校毕业生逐一核查,做到“全覆盖”;三是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核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撰写就业状况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核查,收集、留存毕业生就业材料备查(存档期三年至五年)。

三、核查内容

1.核查就业材料规范性有效性。主要对就业材料(就业协议、就业证明、自由职业登记表、劳动合同、录用通知、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自主创业及自由职业证明材料等)内容要完整、规范、清晰,做到“六看一查”:一看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有漏填、错填现象,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字必须齐全,关键信息不能涂改;二看是否有明显的问题,如公司地址和联系人电话不在同一省市区;三看工作岗位是否与专业差距太大;四看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单位名称相对应;五看拟聘期限、到岗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拟聘期不能低于三个月;六看是否是实习证明代替就业证明;一查用人单位印章是否清晰、真实有效,一般印章是圆形、红色,对于三角形、椭圆形、蓝色印章,以及印章过于清晰或过于模糊就业材料作为核查重点。

2.核查就业数据准确和真实情况。主要是通过就业材料核实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材料与就业数据要保持一致。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毕业生,核查就业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岗位、到岗时间,做到“五同步”,不能相互印证的改为待就业。对于离校后就业或离职后再就业学生,要求学生提交新单位的就业材料并同步上报就业数据库及核查新就业单位的真实性。对于“失联”学生,通过联系同学或家长设法联系上学生本人,再进一步核实其就业状况,以确保就业信息准确完整。

3.新就业形势纳入就业统计。重点表现新式为“其他形式就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包括:用人单位不签订协议或劳动合同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且薪酬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毕业生个人从事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等有劳动报酬且薪酬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毕业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毕业生开办工作室、开设网店但未注册营业执照的;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都纳入就业统计范围。

4.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建档立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跟踪服务,精准帮扶。各教学院对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梳理,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进行重点帮扶,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数据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台帐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核查跟踪,加大就业岗位推荐、招聘信息精准推送、就业咨询指导有效。对“是否建档立卡”字段有标示毕业生与8月底前完善帮扶电子台账,确保校级生源库、省级生源库和帮扶库人数一致,重要字段信息一致。

四、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单位)

毕业生离校-7月31

班级核查:班主任对照毕业生就业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对全班毕业生就业状况逐一跟踪,并如实做好记录;对学生联系电话、就业单位变动要及时更新并报教学院同步就业系统更新。

毕业班班主任

81-3日

教学院核查:对本学院毕业生进行学生和用人单位逐一“双核查”,做到“全覆盖”,确保核查就业材料规范性、就业状况的真实性。

教学院核查工作组

84日

教学院将核查就业材料整理,以班级为单位编制《2021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表》连同《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承诺报告书》一起报送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同时将离校后就业和就业单位异动情况及时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变更、同步。

教学院核查工作组

84日-14日

学校核查:毕业生就业工作处通过短信、微信或电话全体毕业生逐一开展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和整改意见;教学院落实并整改,并将整改后变更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同步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教学院核查工作组

815日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对教学院整改后的就业状况进行复查,审核教学院并同步更新就业信息。撰写就业状况核查报告,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816日-31日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核查结果进行整改。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91日

根据省教育厅核查结果确定学校初次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核查并完成任务,不得提前和滞后。毕业生离校后到8月31日前,班主任和教学院不间断跟踪学生就业状况,及时录入、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

2.就业核查期间为了保证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加强监督,学校将设立校内就业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违反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弄虚作假等“被就业”现象,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将由学校纪委问责到底。学校就业统计核查举报电话:0714-6356866,举报邮箱:1007176606@qq.com。

 

附件1.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诺

报告书

2.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证明

3.普通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登记表

4.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表

 

 

 

 

 

 

 

 

 

 

 

 

 

 

 

 

附件1:

湖北理工学院

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承诺报告书

 

湖北理工学院: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湖北省和我校有关规定,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毕业生就业状况与实际情况一致,有关数据真实有效准确。 年我校共有毕业生 人,其中研究生___人,本科生___人,专科生____人。我校郑重承诺:

1.未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未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未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未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如有违反国家、湖北省和我校有关规定以及上述承诺的,我校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并标明职务):

     长:

党总支书记:

 办  人:

学院(盖章)  

 

                                      月    日

 

附表2:

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证明

毕业生填写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历

联系方式

E-mail

通讯地址

邮编

用人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就业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邮编

单位性质

□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等、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其他

单位所在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军队

工作职位类别

公务员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和文化工作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军人其他人员

到岗时间

 月  日

拟聘用期限

学校填写

院(系)审核:

 

 

 

签章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

 

 

 

签章

 月  日


附表3:

普通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学号:

 名

 别

□男   □女

所获学历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所学专业

离校后联系方式

工作内容(或行业)

工作地点

(区)       市(州)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区)       市(州)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

 

 

 

年  月  日

说明:

1、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2、自由职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可以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位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二年,超过保存期后予以销毁。


附表4:

湖北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表

序号

班级

姓名

学号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方式

学生联系方式

就业类别

未就业类别

签劳动合同(协议就业)

签就业协议(协议就业)

单位用人证明(灵活就业)

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基层项目

应征义务兵

自主创业

自由职业

 

出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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