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0〕5号)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到2020年10月30日。本报告由湖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对社会发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校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前提下,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公
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学校质量提升和发展。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校重点督办事项,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有关事项公开情况。学校党政办公室向全校各职能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提高认识、主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近期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
2.完善工作机制。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校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完善具体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校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学校党政办公室对“清单”各事项对应的职能部门承办人名单进行了备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由学校信息处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各部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
3.推动“清单”落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我校及时根据“清单”内容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本学年度内,经过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均已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专门设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http://xxgk.hbpu.edu.cn/index.htm)。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81件,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19件,包括学校简介、校领导分工、学校章程及教学、科研、人事等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招生考试信息”9件,学校招录智能咨询系统设置了“学校概况”“专业详解”“招录政策”“人才培养”“就业说明”五个栏目,包括2020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介绍,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学校目前没有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3件,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020年捐赠信息、捐赠管理和奖励办法;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和自查报告;2019年决算信息公开报告;2020年学生项目收费清单等。
“人事师资信息”11件,包括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人才招聘信息、引进计划,2020年职称评审,学院机构撤销与成立,干部任免等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11件,包括2020年本科生人数及其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5件,包括疫情期间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设心理援助专项服务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学生工作方案、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等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4件,包括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通报等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1件,包括学士学位授予委员会调整的信息。学校目前没有硕士点和博士点。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件,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相关规定等信息。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学籍管理、学历学位颁发等内容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杂志、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以及其他省市招生信息网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其他信息”6件,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针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等信息。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通过学校网站、新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公开情况
1.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本学年度,学校校园网发布校园动态474条、学校要闻701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104条,编辑出版《湖北理工学院院报》6期。其中既包括宣传学校各方面事业发展的新闻,也包括发布有关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信息。尤其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在学校官网、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学校防控方案,积极发布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
2.多渠道的校内公开
——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布学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校周程信息安排,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305份文件。
——校园网“通知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学校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84条,点击量达36万多次,其中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内容、干部任前公示、各类人才计划推选或聘用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师德标兵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基建、后勤等招投标信息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来信87件。
——湖北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内容、重要新闻、校园动态、校内通知、媒体看理工、招聘信息、招考动态等信息。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十公开”、“六不准”政策要求,对2020年招生信息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公开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渠道除了信息公开网外,还有学校的招生信息网站、考生指南、电话及现场咨询、省内外各级招生咨询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出版刊物和网络平台、以及媒体新闻等。招生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及其具体公开形式为: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历年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公开、各省录取最低分位次值公开、招生咨询方式和监督渠道及违章事件查处信息的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了专线电话并配置多个分机转接、企点QQ实时在线答疑,全天候接受新生录取的复查要求。并在招生信息网提供了网上咨询、录取查询、录取通知书邮递情况查询、历年招生简章下载、处长信箱、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招生工作动态等内容供考生方便查阅使用。
2、特色做法
(1)为应对我国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采取线上宣传模式:录制了《隽美湖理,邀你同行》学校宣传片;组织专业负责教师录制专业介绍视频,进行多途径推广和在线互动答疑;和多家权威媒体合作,将往年主要为线下进行的学校招生政策宣讲、学校介绍宣传、专业介绍、助考公益课以视频的形式进行远程线上直播;在微信、抖音、qq空间等新媒体进行多渠道宣传。同时传统模式宣传也不放松,在《高考志愿填报大数据参考》、《志愿填报》等考生家长认可度高、使用率高的权威志愿填报杂志上刊登了我校的招生宣传信息,印制各种宣传资料由教学院协助邮寄至各个优质生源基地挂牌高中。
(2)制定了预防和打击招生诈骗的工作方案:一是设立举报电话和咨询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和查询电话,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情况;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的防止了各类虚假信息的发布和招生诈骗现象的出现。
(3)对入学新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新生报到过程中,我校将安排了专人对学生的两证一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进行了仔细的核对,逐一核查到校新生的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入校后我校还按照教育厅要求,对全校新生进行了一轮详细的资格审查,对学生的高中档案及其他信息进行详细的核实,坚决杜绝不具备入学条件的考生进校学习。
(4)加强廉政教育,夯实清廉之风。在整个招生期间校领导、分管领导,校纪委多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保证了阳光招生。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格执行国家和各省份的招生政策,按规定的标准采取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未出现向考生及家长索取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劵现象。
(5)调动各学院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录播专业介绍视频将我校招生专业做了更为直观的展示。同时我们将纸质版的招生指南、招生宣传册等传统宣传品进行了数字化,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我们还将过去因为太复杂难以被考生家长记住的各教学院网站链接变成了二维码,轻松一扫就能进入到各教学院网站,让考生和家长这些更加方便考生家长的数字化、智能化的变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收效显著。
(6)在各官方的招生媒体上如实准确的公布我校招生信息,例如:针对今年年初各高校推迟和取消艺术类面试的情况,配合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的线上答疑活动,在疫情隔离期间,用线上会议、QQ传送文件的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委员会成员以及教务、学工、毕办等相关部门审核招生章程,按要求审核备案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考生公布。在招生章程中真实、准确、清楚对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学校类别、招生录取规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收费标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无含糊其辞、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违反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向考生虚假承诺的的问题。
(7)使用咨询电话一拖四转接、企点QQ、微信公众号留言等各种考生和家长使用率较高的通讯方式,简化了查询录取情况、考生退档、服从调剂、保留入学资格、请假等申请的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对考生的服务效率。
(8)联合360腾讯、育路通、华中招生信息网等媒体,使用问题库智能答疑、实时答疑、直播互动等技术手段。扩大服务面、提高时效性。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通过互联网媒介、宣传单、宣传橱窗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本学年度,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2019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表等“清单”事项,及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特色做法
(1)依法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财处网站发布、QQ群共享和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国家颁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新常态下,还通过专题会议、宣传橱窗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新制度新政策,使校内外受众充分了解国家和湖北省新的财务制度办法。
(2)按要求实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库发〔2020〕13号)和湖北省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2019年决算公开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3)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面对学生收费的项目,采取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采取计财处网站、招生宣传单、宣传海报、定点宣传橱窗等信息透明的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实行阳光收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还在计财处网站通过设立意见箱的方式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并定期处理投诉案件,设立专人专责处理制和案件回访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一是指定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和“清单”事项承办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定期对照“清单”,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不断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同时,学校还通过新闻网、部门网站、校园网、校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校属相关部门在网站信息公开时处理不及时,更新内容不够,信息公开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时间不及时。个别部门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流程不详细。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
3.改进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对校园网络平台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建立台账。组织监督检查员队伍进行定期检查工作。通过校园网、校报等媒体加强对热点信息的解读。
湖北理工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我校2018-2019学年度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